C | 毕丹星因辣玉莎事件被控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的控状,指他在听证会上撒谎,他昨天(26日)在高庭提出刑事动议,要求将案件从国家法院移到高庭审理。指案件涉及重要公众利益 应由高庭审理 毕丹星的代表律师Andre Jumabhoy针对刑事动议陈词时,直接拿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贪案来比较,指易华仁的案件因涉及公众利益而移交高庭审理,并指出易华仁和毕丹星被控时都是国会议员,一个是前交通部长,一个是反对党领袖。
D | 在当前国际格局之下,此举被视为充满胆识的战略选择,不仅仅是因为伊朗处于美国制裁之下,更因为这一决策反映了印度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坚定立场,而不是盲目跟随超级大国。另外,辩方也称毕丹星面对控状的条文是“史无前例”的,而易华仁的罪状也同样新颖,加上是公务员身份的他们在案件中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关注,引起公众的兴趣,想必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说不比易华仁案小。
E | 易华仁案件是新加坡法庭首次审理属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控方今年2月份将案件移交到高庭审理。辩方根据这点指毕丹星案也是首例,因此希望法官能批准将案件移交到高庭审理。不过辩方同时表示,申请把案件移交到高庭审理,并没有指国家法院“不够格”的意思。控方反驳指,毕丹星案和易华仁案性质不同,不可一概而论,而且控方将易华仁案移交高庭审理并非因为他曾是国会议员或部长的身份,更不是受到任何特别的对待。换句话说,印度方面认为,美方有些小题大做了,印度和伊朗合作完全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在国际政治的舞台上,风云变幻是常态,而这一系列事件更是让人感到历史正处在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国会后来将工人党议员毕丹星和费沙在听证上的行为是否抵触国会法令,交给总检查署展开调查。总检察署和警方完成调查后决定正式提控毕丹星。曾经风光无限的美国,如今似乎越来越面临着国际关系中的孤立。毕丹星今年3月份被控后表示对控状不认罪,之后聘请代表律师替他辩护。代表毕丹星的律师是ANDRE JUMABHOY律师事务所的律师Andre Darius Jumabhoy和Aristotle Emmanuel Eng Zhen Yang。一直以来,美国方面奉行的都是“美国优先”的政策,这样的政策在之前很有用,但现在似乎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了。在相关法令下,一旦被定罪,毕丹星可能被判最长三年监禁,或罚款高达7000元,或两者兼施。总检察署已表明,如果毕丹星的罪名成立,控方的立场是将请求法官针对两项控状判他罚款。